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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非法自治业委会谁来治?

租悦阁 2024-11-19【理想家园】49人已围观

简介目前,位于西安市高新四路桃园湖小区的业主自治委员会的成立受到质疑,有业主称,目前西安桃园湖小区的“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涉嫌非法,举报后至今无人处理。据悉,业主徐先生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后,给予回复: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业...

目前,位于西安市高新四路桃园湖小区的业主自治委员会的成立受到质疑,有业主称,目前西安桃园湖小区的“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涉嫌非法,举报后至今无人处理。

据悉,业主徐先生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后,给予回复: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监督。经核实,截至目前,街道未收到关于申请成立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材料。落款:西关街道办事处。时间分别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6日。

而该条款实际是《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大会和业主监督。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确认:经核实,截至目前,街道未收到关于申请成立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材料。

据业主介绍,小区有业主私自刻制了“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多次发布了所谓的《通知》《公告》。该业主表示,业主自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都没有备案,怎么能私自刻章?该业主向所在的劳动南路派出所多次报案后一直不予以立案,派出所存在不作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九条规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名,建设单位的代表一名,业主代表若干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产生。

据介绍,目前,所谓的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从来没有过筹备组,更不存在西关街道办事处派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更不可能是西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本不符合成立规定的条件。

今年以来,以“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盖章多次发布的所谓《通知》《公告》,目前看到的最早落款时间是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该机构光明正大庆祝“成立”挂牌。

一份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有门某、白某、王某、陈某等5位业主代表签字的《业主大会召开通知书》进一步说明了私自刻制“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公章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业主大会召开”之前怎么会有“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可能?

至目前为止,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所属西关街道办事处依然没有“收到关于申请成立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材料”,更是谈不上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没有备案证明,更不能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据业主介绍,“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早在2021年时就被某些业主刻制出来使用,当年的2021年12月6日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就发布《公告》称“因小区业主改变房屋结构改造实际情况,小区不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要求,下一步街道将对物业公司加强监管,要求提升物业服务。”

2024年,小区某些业主私自刻制了“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公章发布《通知》《公告》,涉嫌违法。今年,某些业主又把之前的“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拿出来继续发布《通知》《公告》,这难道就没有人管了吗?业主十余次报警后皆不予立案。群众质疑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结或者利益输送?

2024年05月25日当地著名媒体《华商报》就曾经报道过该小区的相关问题。报道称,在小区大门口,贴着一份西安市自来水公司5月13日印发的催缴公告,称从2022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11日,欠费合计43.6万余元。对于小区部分住户长期不交水费的反映,业主代表吴先生说,自己也有七八年没有交水费,因为水表不走,此前也给物业反映过。小区物业西安泽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说,“水改前对每户进行用水核查,有些户隐藏两路水,很多户是机械表,发现了7户重点非法取水户,有人长达10年没有交过水费。”

在西安泽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反映材料》里披露,为了掩盖偷水事实,以门新、吴虙、陈世珍、李晓玲等为首的这些长住户连夜窜联不明真相业主们,把持掌控小区业主间的舆论,挨家挨户上门不让交物业费,在外找关系欲推翻街道办、社区、水司和我公司为小区所做的水改努力成果,企图组织成立无任何政府职能部门承认的非法的所谓业主自治委员会!其卑鄙无耻的目的就是为了赶走物业掩盖他们偷水事实,然后嫁祸给物业,逃避法律责任!!纠集了一大批纹身的社会闲散人员赶走物业工作人员,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破坏物业监控,强行霸占小区大门门禁和门房,破坏和阻扰物业的正常工作。现在,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任何合法主体身份的情况下,他们非法私刻罗卜章,非法成立所谓的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承认的业主自治委员会。

有业主说,小区7户重点非法取水户10余年来偷水不交水费欠费50余万元,而以小区改水工程为名每户收取4000元强揽工程,意欲让小区全体业主承担他们偷水欠费的后果。

业主反映,目前,非法成立的西安市桃园湖高级住宅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大张旗鼓成立后强收停车费、强揽工程、强收物业费、强占原物业公司管理区域、破坏物业门禁、非法拆除小区摄像头和监控设备、非法收取改水费4000元(有些业主交钱后至今不予以接水源),欲每家集资10万元修建门面房和建立所谓立体停车场(该集资行为经多次举报投诉暂时停止)。

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办事处对业主的答复也是“协商处理中”,政府相关人员装聋作哑不知意欲何为?还是有其中利益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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